一、办理出入境手续工作流程
1、现职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教工),以及副厅级(含)以上离、退休人员申请出国,应先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三元巷洪公祠1号)申领《江苏省居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或直接从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下载),然后到保卫处政保科申领《南京大学因私出国人员审批表》。
2、申请人将《南京大学因私出国人员审批表》送交本部门(院系)党委及人事处签署意见后,与《江苏省居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起带回保卫处政保科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南京大学因私出国人员审批表》交政保科留存。申请人凭签好意见的《江苏省居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彩色照片(光板纸,白色背景,深色上衣)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护照。
3、在校学生若为集体户口,申办护照须凭学工处或研究生院的相关证明到保卫处出具集体户口证明。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彩色照片(光板纸,白色背景,深色上衣)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管理处申办护照。
4、其他师生员工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彩色照片(光板纸,白色背景,深色上衣)直接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护照。
5、现职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教工)及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申请办理赴港澳特区通行证应先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江苏省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然后到保卫处领取《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申请人将《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送交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及人事处签署意见后,再返回保卫处政保科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交政保科留存。申请人凭签好意见的《江苏省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和户口簿(或户口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彩色照片(光板纸,白色背景,深色上衣)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特区通行证。
6、现职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教工)及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申请办理赴台湾通行证应先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然后到保卫处政保科领取《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申请人将《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送交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及人事处签署意见后,再返回保卫处政保科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南京大学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交政保科留存。申请人凭签好意见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户口簿(或户口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彩色照片(光板纸,白色背景,深色上衣)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特区通行证。
二、办理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1、申请人到所在院系、部门开具《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持《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及复印件到我处政保科签字,再到我处办公室盖章。
三、****涉外公证
1、办理出生公证
(1)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A4纸复印);所在院系出具的出生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数张(照片张数比所办公证多1张)。
(2) 上述材料至我处政保科办理。
2、办理未刑公证
(1)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A4纸复印);所在院系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2)持上述材料至我处政保科办理。
三、校内公用房消防审批程序
在校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可行性论、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过程中,应当报校防火安全委员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征求意见。建筑工程竣工应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四、灭火器材发放程序
由单位、院系提出书面申领报告,报校保卫处防火综治办,防火综治办接到申领报告后按照申请的数量、规格审核后及时配置。
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须知
根据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南京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南京市已全面开展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并将于2008年年底前,完成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的集中换发任务。现将我校集体户口的教工学生如何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有关事宜告之如下:
1、凡因原证丢失、到期需**者,请持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等)到保卫处借常住户口登记表,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拍照、**,同时按规定在派出所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注意事项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为彩色正面免冠头像,拍摄时请保持坐姿端正、头部正直。
2)拍摄时请穿着深色有衣领服装。
3)拍摄前请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要盘在头顶。
4)拍摄前应洗清脸上的汗水和油污,化浓妆将影响证件质量,请自行卸妆。
5)因眼镜镜片拍照时有反光现象,长期戴眼镜的居民请佩戴拍摄点提供的或自带的无镜片眼镜框。
6)拍摄时不应佩戴各种首饰。
7)染彩发、奇异发型者须恢复本色后方可拍摄。
3、临时身份证办理:确有急需的,携带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表借用手续,带上一张1寸黑白大头照,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即可办好。临时身份证效力等同于正式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
六、户口办理
1、本校留校或新进的教工,凭工作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1张1寸黑白或彩色大头照片,到保卫处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2、新生进校时,按照新生报到须知上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办理新生落户手续。
3、本校集体户口的教工、学生,凡需办理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购房、登婚、银行卡挂失、各种考试等事由,均可凭工作证、学生证到保卫处借用户口登记表原件或开具户口证明。
附:我校学生户口所在地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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