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报警中心现保管有以下遗失物品:
校园卡:杨辉MG1102033 刘奕彪MG1136016 杨慧宇081152032 李桂月MG1002181 阮梦乔MG0927090
工商银行卡(尾号):0631 2847 7265
身份证(尾号):陈云1224,王茹冰1249,熊鹰4927,浴文飞0012,姜璐6986,张东菊6063,陈鹏6774,孙云2926,王呈祥5719,徐丽敏1220,季澎0994,窦贤华3330,詹伟0113,李沅霖9418朱琳042x,李燕然0820
备注:
1.当您前来认领遗失物品的时候,要尽量详细地回忆起遗失物品的特征,由我处工作人员确定归属关系后,办理发还手续。认领遗失物品时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替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和失主的证件。
2.认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认领地点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3593147。
3.我处友情提醒您,存取款后要记得及时将银行卡取走。如银行卡丢失,一定要立即挂失,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南京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