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校区校园110报警中心失物招领通知(2010.11.2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41

校园110报警中心现保管有以下遗失物品:

校园卡:秦颖、熊思华、李殿君、黄莹、周红霞、

读者证:尹飞

身份证:李报春

工作证:新疆师范大学工作证,阿布力克木•阿布都热西提

学生证:曹梦原

工商银行卡(尾号):8100、0470、4403、1850、9191、2636、9231、4936、2603、9537
、3804、9472、5201、7504

钱包一只:内有身份证(严丹君)、校园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全球通
用)、南大上机卡、工商银行网银、图书馆读者证,各种会员卡4张


备注:
   1.当您前来认领遗失物品的时候,要尽量详细地回忆起遗失物品的特征,由我处工作
人员确定归属关系后,办理发还手续。认领遗失物品时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
证件,替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和失主的证件。
   2.认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认领地点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3593147。
   3.我处友情提醒您,存取款后要记得及时将银行卡取走。如银行卡丢失,一定要立即
挂失,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