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110报警中心现保管有以下遗失物品: 校园卡:秦颖、熊思华、李殿君、黄莹、周红霞、 读者证:尹飞 身份证:李报春 工作证:新疆师范大学工作证,阿布力克木•阿布都热西提 学生证:曹梦原 工商银行卡(尾号):8100、0470、4403、1850、9191、2636、9231、4936、2603、9537 、3804、9472、5201、7504 钱包一只:内有身份证(严丹君)、校园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全球通 用)、南大上机卡、工商银行网银、图书馆读者证,各种会员卡4张 备注: 1.当您前来认领遗失物品的时候,要尽量详细地回忆起遗失物品的特征,由我处工作 人员确定归属关系后,办理发还手续。认领遗失物品时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 证件,替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和失主的证件。 2.认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认领地点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3593147。 3.我处友情提醒您,存取款后要记得及时将银行卡取走。如银行卡丢失,一定要立即 挂失,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版权所有:南京大学保卫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