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110报警中心现保管有以下遗失物品: 身份证:洪涵、范乃玉 工商银行卡(尾号): 1694、0790、3848、8402、7387、4956、1791、8311、0435、584 2、7932、0955、8189 校园卡:朱洲、陈安妮、金雪 备注: 1.当您前来认领遗失物品的时候,要尽量详细地回忆起遗失物品的特征,由我处工作 人员确定归属关系后,办理发还手续。认领遗失物品时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 证件,替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和失主的证件。 2.认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认领地点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3593147。 3.我处友情提醒您,存取款后要记得及时将银行卡取走。如银行卡丢失,一定要立即 挂失,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南京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南京大学保卫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