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110报警中心现保管有以下遗失物品: 身份证:李鲁根、潘润宁 学生证:黄偲元、孟令醒 医疗证:DG0722005 工商银行卡(尾号): 5149、2444、4566、8614、6437、0121、8113、2251、9565、155 3、2170、5448、9223、7070、5661 黑框眼镜(食堂) 备注: 1.当您前来认领遗失物品的时候,要尽量详细地回忆起遗失物品的特征,由我处工作 人员确定归属关系后,办理发还手续。认领遗失物品时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 证件,替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和失主的证件。 2.认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认领地点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3593147。 3.我处友情提醒您,存取款后要记得及时将银行卡取走。如银行卡丢失,一定要立即 挂失,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南京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版权所有:南京大学保卫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