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三组团数字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三组团数字监控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BWCZB-201801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015 南京大学保卫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三组团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三组团,原有一套模拟视频监控系统,但由于模拟设备视频清晰度低,设备、线路设等料已经老化,无法满足目前日常视频监控的需求。因此拟对仙林校区三组团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改造,重新建设一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对公共过道区、楼梯口,出入口等重要区域的监控和录像存储。 本次改造工作为将原来模拟设备更换为高清网络设备,同时在部分重要的监控盲点区域增加监控摄像机,完善对重要监控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 项目预算:25.4万 二、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本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亲自全面管理该项目,并常驻现场(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每天不低于8小时,白天正常上班时间)。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 3、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提供投标申请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打印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5、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四、报名方式 未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先按照“南京大学征集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入库成功后方可报名;已入库供应商资料需要变更的,提交有效资料,待审核通过,更新成功后方可报名。 已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的且资料无需变更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10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邮箱:107097649@qq.com。 邮件主题:[BWCZB-201801]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三组团数字监控系统工程 邮件正文:投标申请表(见下表); 邮件附件: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招标办概不负责: 1、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的; 2、因未按上文要求提供投标申请表及附件,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3、因入库供应商资料需变更而未按要求办理变更,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投标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 拟投标品牌1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 |
| 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2 |
| 投标单位规模2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项目授权委托人 |
| 联系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注:1、拟投标品牌:采购内容为货物类的,需要填写。采购内容为工程或服务类的,无需填写。 2、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投标单位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保卫处主页。 2、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保卫处。 3、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